关于组织报送灾后恢复生产应急事项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  为加快推进灾后及疫情期间生产恢复工作,保障基本科研生产需求,结合年度预算安排情况,决定组织开展灾后恢复生产应急事项报送工作,现通知如下:

  一、支持范围

  省科技厅预算归口管理单位、厅属单位,在本次汛情灾情中发生的、影响单位基本生产安全和基础科研需要的硬性缺口和应急性支出(大型仪器设备、办公设备等不在本次报送范围)。

  二、支持原则

  (一)申请支出内容应是本次汛情导致的,与单位基本运行、科研生产直接相关的应急事项。

  (二)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,列入定额核算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定额核算申请,列入国有资产管理范畴的项目应依据国有资产账实情况申请。

  (三)年初预算执行进度、单位存量资金(包括财政存量资金和非财政存量资金)将作为一项重要审核指标,各有关单位应根据工作进展加快支付力度。

  三、申报要求

  请各单位以正式报告形式(扫描件)提出申请,8月11日下班前发送至省科技厅资管处。报告应包括申请事项基本情况、灾后现状、紧迫性、重建方案和细化预算等内容,其中受灾情况须提供相关图片资料作为附件。

  四、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李慧鹏 张磊

  联系电话:65941985

  电子邮箱:kjttcc2011@126.com

2021年8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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