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加快推进灾后及疫情期间生产恢复工作,保障基本科研生产需求,结合年度预算安排情况,决定组织开展灾后恢复生产应急事项报送工作,现通知如下:
一、支持范围
省科技厅预算归口管理单位、厅属单位,在本次汛情灾情中发生的、影响单位基本生产安全和基础科研需要的硬性缺口和应急性支出(大型仪器设备、办公设备等不在本次报送范围)。
二、支持原则
(一)申请支出内容应是本次汛情导致的,与单位基本运行、科研生产直接相关的应急事项。
(二)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,列入定额核算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定额核算申请,列入国有资产管理范畴的项目应依据国有资产账实情况申请。
(三)年初预算执行进度、单位存量资金(包括财政存量资金和非财政存量资金)将作为一项重要审核指标,各有关单位应根据工作进展加快支付力度。
三、申报要求
请各单位以正式报告形式(扫描件)提出申请,8月11日下班前发送至省科技厅资管处。报告应包括申请事项基本情况、灾后现状、紧迫性、重建方案和细化预算等内容,其中受灾情况须提供相关图片资料作为附件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慧鹏 张磊
联系电话:65941985
电子邮箱:kjttcc2011@126.com
2021年8月10日